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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国家标准中大小鼠微生物检测项目的考量
      1、我国实验动物国家标准设立的背景与意义
          命科学研究中使用的实验动物是人类疾病研究的替难者遥 为得到可靠的实验数据袁实验动物自身的质量需要得到有效的控制遥 因此袁实验动物的质量保障研究一直是实验动物科学的研究重点。
    国外实验动物学科发展较早袁其实验动物产业较早开始市场化发展袁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企业提高实验动物产品质量遥 为了提高自身实验动物的质量袁各企业均制定了各自企业的实验动物质量控制。标准遥 国外并没有一个国家针对实验动物制定国家标准遥 但是一些实验动物的社会组织袁比如美国的实验动物学会尧欧洲的FELASA组织袁他们对实验动物的质量控制提出了建议或指南,对实验动物繁育和使用机构的实验动物的使用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我国的实验动物学科和实验动物产业起步较晚。在我国实验动物行业发展的早期袁实验动物自身的质量袁特别是微生物质量没有保障袁这一状况严重的阻碍了我国实验动物行业的健康发展袁也使得实验动物科学对整个生命科学研究的支撑作用打了折扣。 为了提高实验动物本身的质量袁我国在1994年以国家标准的形式为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单位提出了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的要求。在过去的20多年间,我国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袁无疑为我国实验动物质量提高起到积极促进作用袁同时也使得我国的实验动物的质量保障研究得到长足发展。
        实验动物的质量标准在国家标准层面上不应 该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我国 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也经历了多次修订。我国实 验动物国家标准的变化也反映了我国实验动物科 学与产业的进步。应该明确的是,我国的实验动物 国家标准从其起草制定开始,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 我国实验动物的质量,更好的为我国的生命科学研 究服务。国家标准一方面可以对实验动物生产机 构的产品提出质量要求,包括实验动物的稳定性以 及安全性,保障使用者的利益;同时我国的实验动 物国家标准也是指导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科 学使用和管理实验动物的规范性指南。
    2、实验动物国家标准中动物微生物携带状态的等 级划分
          目前,我国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在微生物和寄 生虫的控制方面将动物进行了分级。目前的国家 标准分为普通级、清洁级、无特定病原体级以及无 菌级。对于无菌动物的定义比较好理解,在这种动 物体内和体外不应存在任何微生物和寄生虫。但 是对于其他3个级别的定义在现行的国家标准中仍 有待商榷。
          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普通级实验动物区别于 野生动物的地方在于排除了人兽共患病原体和动 物烈性传染性病原体。而清洁级增加排除对动物 危害大的病原体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病原体。 在这两个等级中人兽共患病原体必须排除,应该说 所有应用于科学研究的动物都需要对人兽共患病 原体加以控制。随后的两个概念动物烈性传染性 病原体和对动物危害大的病原体,这两个概念如何 理解,涉及的病原体如何区分?现行的国家标准中 大鼠和小鼠不包括普通级动物,而对于犬和猴又没 有清洁级动物这个类别,同时使用四个级别的动物 包括了豚鼠、地鼠和兔。对于一些对动物危害大的 病原体,在哪类科学研究中可以作为实验材料的实 验动物携带呢?而对科学研究干扰大的病原体,这 个概念出现在了清洁级动物和SPF级动物的排除范围,这些概念该如何界定?
          这里需要界定两个概念。第一,病原体对动物 的危害。动物的烈性传染病对动物的危害可想而 知,不仅对动物个体本身存在影响,更是对动物群 体产生影响。所有的实验动物均应排除,而其他的 病原体,作为微生物和寄生虫,都是感染性的,只是 烈性程度可能在一定条件下存在差异。但是对于 实验动物的影响会存在差异,有些病原体的感染虽 不会引起动物的大量死亡,但会对动物的基本生命 体征产生影响,这些病原体在应用于科学研究的实 验动物中也需要排除。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由于我 国的实验动物学科和产业发展的水平的限制,我们 可能无法要求排除这些病原体,但是随着科学的进 步,所有对科学研究产生影响的病原体均应该得到 有效控制。第二个概念是对科学实验动物干扰。 在排除了对大部分科学研究都有危害的病原体后, 剩余的干扰动物实验的病原体就有了危害程度上 和危害倾向性上的差异。某些病原体对于动物的 影响是有组织、器官或是系统倾向性的,因此在研 究这些系统的生命现象时,这类病原就需要排除; 而有些病原体,仅仅对某些品系的动物有影响,比 如免疫缺陷的动物,或是基因修饰的动物,某些病 原在其他品系动物呈现潜伏感染不致病的,在这些 动物中就成为了致病因素。因此这些病原在特殊 条件下就需要排除。
          这里就有了另外一个概念,排除特定病原体的 动物(SPF)。实际上目前国家标准中的普通级动物 和清洁级动物也是排除了特定微生物的动物,也可 以成为SPF动物,只是特定微生物的选择有一定局 限性。而目前国家标准中的SPF级动物选择排除 的病原体项目也仅仅是增加了几个检测项目。在 排除病原体项目的选择上目前我们的国家标准是 单一的,但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这种单一标准似乎 存在一些问题院列入国家标准的一些病原对某类实 验干扰不大,排除这些病原无疑增加了生产和使用 成本;更多的是,我们有些研究需要排除一些病原, 但是这些病原体又没有列入我们的国家标准中。 因此对于SPF的定义在国家标准中不应该是特定 的,应该给予使用者一定的选择性。这种选择的标 准可以有两个,一个是动物品系的要求,例如对于 免疫缺陷动物,需要排除更多的条件致病微生物; 第二个是使用的需求,对于不同的实验目的,有选 择的排除病原项目。因此,对于SPF的定义,我们的国家标准应该给出选择性的指导意见。对于我们的国家标准,业界存在两种声音,一 种认为我们的国家标准应该仅仅设定那些严重干 扰动物实验的病原,或者是降低标准;另一种认为 我们国家标准的病原覆盖范围还不完善,应该增加 国外普查的病原,或者可以认为是提高标准。实际 上这两种意见可以统一起来。对于人兽共患病原 体、对动物危害严重的病原体、对大多数实验有严 重干扰的病原体,所有应用于科学研究的实验动物 中必须排除。排除上述3类病原体的出发点在于保 障从业人员的自身健康;保证实验动物的健康,防 止疫病,维护实验动物福利;为了科学研究的准确 性,提供实验动物质量。排除这类病原体应该是实 验动物质量的最低要求,因此作为国家标准,应该 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对于特殊品系的动物,以及有 特殊应用的动物,应该单独制定排除病原范围,这 类动物不应该再执行单一的标准,SPF动物的定义 应该多元化。
    3我国国家标准排除病原项目与国际实验动物机 构排除项目的区别
            国外并没有对实验动物的质量以国家标准的 形式进行约束。国外不同的实验动物生产机构各 自执行企业标准,以实验动物自身的质量应对市场 竞争。近年来,我国的实验动物产业得到较好的发 展,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一些实验动物生产机构 形成了较大规模,各企业自身也制定了企业标准, 也以实验动物自身的质量参与市场竞争。但目前 我国的实验动物行业的大环境仍存在诸多问题,仍 需要行政部门的监管。我国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 与国际组织的推荐性的标准以及企业标准有什么 不同呢?
           目前国际上重要的实验动物生产机构Charles River■公司对小鼠可排除20种病毒、15种细菌,大 鼠可排除14种病毒、16种细菌。Tacomic公司啮齿 动物可排除21种细菌、23种病毒及16种寄生虫。 而Jackson Laboratory小鼠排除的病原涵盖18种病 毒、16种细菌和8种寄生虫。这些病原检测项目表 明了生产企业的技术能力,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体现。
            一些国外企业检测的病原体如奇异变形杆菌;病毒如小鼠轮状病毒(mouse rotavirus),K病 毒(K virus ),小鼠巨细胞病毒(mouse cytomegalovirus),小鼠胸腺病毒(mouse thymic virus ),小鼠诺如病毒( murine norovirus),小鼠微小病毒 (mouse parvovirus)等,我国现行国家标准中并没有 涉及,但列入这些企业标准中的病原并非必须排 除。某些病原体对于动物的影响目前仍未确认。 以小鼠诺如病毒MNV为例,MNV被这些机构列入 了检测项目,MNV在欧美国家的动物种群中检出 率比较高,MNV又对某些免疫缺陷动物有影响,出 于多方面原因,MNV被这些企业列为排查目标微生 物,也被FELASA组织作为推荐检测病原[|]。但是 MNV对于免疫功能完全的动物没有明显影响,我们 的实验研究发现正常途径动物难以感染该病毒(未 发表数据)。我检测实验室对大群的实验动物血清 学抽样检测未能发现MNV抗体的存在,只在一些 研究机构的动物样品中发现了 MNV抗体阳性,分 析原因也多出于动物的国际交流[2]。因此,笔者个 人认为MNV目前没有必要列入我国的国家标准进 行强制要求。
            我国的实验动物国家标准一方面规定了实验 动物的国家规范,实际上还是企业和诸多检测单位 参考的标准,因此,不仅要考虑病原的危害性,同时 还要参考我国国内该病原的流行情况,有些病原虽 然对动物有一定危害,然而感染频率较低,如果列 入强制标准,无疑会增加社会经济负担。因此各实 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对于此类病原可考虑自身 情况,安排监控,可不再作为国家标准要求的检测 项目 。
    4目前我国实验动物国家标准中小鼠、大鼠排除病 原项目的回顾性考量
            是否把某一病原体纳入实验动物健康监测范 围,需要考量的因素有很多,包括院病原的感染范 围,该病原是否主要感染啮齿动物,是否也感染人 类;病原的传播途径,判定病原的易感性;病原对于 动物的损害,是否存在大范围流行性感染的可能; 感染的临床症状,是否引起动物疾病;对于动物代 谢、免疫或生理过程的影响水平;动物感染该病原 对于科学研究的影响。





      表i列出的病原体有些属于人兽共患的病原 体,例如沙门氏菌、淋巴细胞脉络丛脑膜炎病毒、汉 坦病毒。这些病原体目前在大鼠和小鼠的调查中 感染率并不高,但是由于它们具有感染从业人员的 风险,因此必须列为实验动物排查的病原。有些病 原体属于动物的烈性病原体,如耘糟贼鼠痘病毒,这样 的病原体也需要在动物种群中做适当监控。
     大部分病原体对于免疫功能健全的动物并没 有明显致病作用,但是对于科学研究的干扰程度存 在差异。泰泽病原体目前在实验动物中仍有一■定 检出率,而且对于实验研究的干扰较为显著;肺支 原体情况类似,动物感染有一定检出率,对多种研 究产生干扰;类似情况也包括小鼠肝炎病毒和仙台 病毒。而某些病原对于科学研究的影响是局限性 的,如嗜肺巴氏杆菌主要影响大鼠,感染受累器官 为皮肤,因此涉及皮肤及相关组织的研究会受到 影响。
     有些病原体属于条件致病菌,例如金黄色葡萄 球菌、绿脓杆菌等。这些病原体在自然环境中广泛 存在,因此实验动物设施在控制这些病原时较为困 难,而且动物携带这些病原体多无明显症状,且对 于科学研究的干扰是有限的。因此这类病原体可 以作为环境监控的指标,对于实验动物质量要求严 格的实验设施可以将此类病原体列入监控范围。仍有许多新发现的病原体,比如啮齿类动物的 细小病毒,这类病原体包含很多种,它们是否需要 列入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的范围仍需要更多的研究 以及数据支持。
     如果某病原属于人兽共患病原,并且啮齿类动 物容易携带,这样的病原应该例行检测;如果该病 原对于动物的健康有严重影响,会造成动物的疫 病,那么这样的病原也应该检测;而有些病原对于 大多数研究存在证据充分的干扰风险,这样的病原 也应该纳入到国家标准中对所有动物进行监测。 某些病原体可能仅对某一类型的研究存在干扰风 险,或是仅对某一种类或是品系的动物有影响,或 者仅是一种条件致病的病原,这样的病原可以在特 定的条件下选择性的进行检测。
    国家标准不同于企业标准,列入国家标准中的 病原体也应不同于各个设施自行制定的实验动物 质控计划中的病原列表。实验动物由于不同于普 通的动物,因此也不能仅仅排查动物疫病,只符合 动物检疫的要求。我国实验动物国家标准的意义。
     例如沙门氏菌、淋巴细胞脉络丛脑膜炎病毒、汉 坦病毒。这些病原体目前在大鼠和小鼠的调查中 感染率并不高,但是由于它们具有感染从业人员的 风险,因此必须列为实验动物排查的病原。有些病 原体属于动物的烈性病原体,如耘糟贼鼠痘病毒,这样 的病原体也需要在动物种群中做适当监控。大部分病原体对于免疫功能健全的动物并没 有明显致病作用,但是对于科学研究的干扰程度存 在差异。泰泽病原体目前在实验动物中仍有一■定 检出率,而且对于实验研究的干扰较为显著;肺支 原体情况类似,动物感染有一定检出率,对多种研 究产生干扰;类似情况也包括小鼠肝炎病毒和仙台 病毒。而某些病原对于科学研究的影响是局限性 的,如嗜肺巴氏杆菌主要影响大鼠,感染受累器官 为皮肤,因此涉及皮肤及相关组织的研究会受到 影响。有些病原体属于条件致病菌,例如金黄色葡萄 球菌、绿脓杆菌等。这些病原体在自然环境中广泛 存在,因此实验动物设施在控制这些病原时较为困 难,而且动物携带这些病原体多无明显症状,且对 于科学研究的干扰是有限的。因此这类病原体可 以作为环境监控的指标,对于实验动物质量要求严 格的实验设施可以将此类病原体列入监控范围。仍有许多新发现的病原体,比如啮齿类动物的 细小病毒,这类病原体包含很多种,它们是否需要 列入实验动物质量控制的范围仍需要更多的研究 以及数据支持。如果某病原属于人兽共患病原,并且啮齿类动 物容易携带,这样的病原应该例行检测;如果该病 原对于动物的健康有严重影响,会造成动物的疫 病,那么这样的病原也应该检测;而有些病原对于 大多数研究存在证据充分的干扰风险,这样的病原 也应该纳入到国家标准中对所有动物进行监测。 某些病原体可能仅对某一类型的研究存在干扰风 险,或是仅对某一种类或是品系的动物有影响,或 者仅是一种条件致病的病原,这样的病原可以在特 定的条件下选择性的进行检测。国家标准不同于企业标准,列入国家标准中的 病原体也应不同于各个设施自行制定的实验动物 质控计划中的病原列表。实验动物由于不同于普 通的动物,因此也不能仅仅排查动物疫病,只符合 动物检疫的要求。我国实验动物国家标准的意义
     在于最终提高我国实验动物这一特殊商品的质量, 并以此提升我国的实验动物产业发展,提高我国科 研水平。我国的国家标准还具有引导性,很多机构 将国家标准作为各自单位的质量控制标准,而且许 多科研人员对于实验动物了认识不多,对于SPF等 级的动物的认识也是不全面的。因此设定我国实 验动物国家标准既要考虑强制性要求,同时也要做 好推荐性指导。
     
    参考文献:向志光,佟巍,张丽芳,孔琪,魏强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北京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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